【書評/心得】2012 (美) 錢買不到的東西 :金錢與正義的攻防
"錢不是萬能的"這句話已經漸漸不適用了,原因是由於資本主義的盛行,市場與市場價值早已經擴張到非屬於它們的領域中。
但另一方面,俗語說得好,Everything has a price。
在崇尚自由市場的極右派眼中,這句話再正確不過。為任何東西標價並買賣,是自由意志的一種體現。
(忽然想到,不知道一個極右派會將他的右派立場標多少價碼?)
但作者認為有兩個理由反對這個現象。
第一個理由是不平等,這牽扯到羅爾斯的道義應得(見<正義: 一場思辨之旅>,簡單說就是自然人在自由市場中獲得的一切往往是根據運氣而不是所謂正義,也就是說這不是他應該得到的。
既然如此,凡事標價的情況下,擁有越多非道義應得的人越佔優勢,這本身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第二個理由是標價將導致事物的腐化。也就是標價前後,事物的性質改變了。
這個立論基礎是市場價值會排擠掉非市場價值。
如果我們想要的是一個市場經濟(將市場當作工具,提高生產性活動),而非市場社會(將所有東西標價),那我們就必須要問,是否有些價值是比市場價值更加重要,如果有的話,那種價值代表的事物就不能拿來待價而沽。
這個部分算是<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中,關於自由至上主義者的反論的延伸。
本書分為五個部分,分別是:
一、插隊: 願意付越高的價格就代表越珍惜這項事物?
二、獎勵: 用金錢代換所有的獎懲制度是件好事嗎?
三、市場如何排擠掉道德: 商業化某種事物,到底會不會改變它的本質?
四、生與死的市場: 靠著他人的意外死亡來賺錢有甚麼問題?
五、命名權: 商業行為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一個部分,是好事嗎?
<一、插隊>
用錢可以買到時間算是錢最好的用途,至少在人類取得永恆的生命之前是這樣。
越有錢的人就越可以有效地利用時間,這是資本主義的妙用。但如果這一切與特權聯繫起來的話呢?
搭飛機時,頭等艙或商務艙的旅客可以通過快速安檢通道早點上飛機。
主題樂園的遊客只要多付錢取得快速通行證,就可以免去與大家一起在烈日或陰雨下不舒服的等待。
對於經濟學家來說,人們藉此為自己的時間定價,是很有效率的方式,
但在不準直接用金錢取得插隊權力的地方,就有了一種新的生意模式: 代客排隊。
只要花幾十美元就可以透過業者找來的遊民幫忙排隊,省下數小時的時間,且適用的地方包含但不限於:各種演唱會、比賽、甚至是國會聽證會的席位。
經濟學家認為這無比正確,一是人人有自由意志,只要一個想買一個想賣就沒問題。
二是透過這樣買方與賣方皆可得利的方式,可以最有效率的分派財貨。也就是東西可以被"最珍惜"它們的人得到,而這種珍惜的表現方式就是付款意願的強度。
但這種說法有很明顯的問題,即是出最高價只能顯示出一個人的購買能力,而非對這件物事的喜好。
比如說觀看報球比賽的特別包廂中的大人物可能只是要利用包廂談生意,談完就走了,這與他對棒球的熱情還有愛好完全無關,能進包廂是因為有錢。
既然如此,出高價就跟珍惜與否談不上有甚麼關係。
此外,有些東西不是單純的商品,它具有其他價值,比如說開放給所有人的免費回饋演唱會,或是國會的公聽會。如果參加機會仍舊要花錢才能得到,免費回饋變成空談,公眾參與也變得有錢人參與。
作者認為這就是一種腐化,即透過一些方式讓某些事物的層次降低。
像是優勝美地的露營區,或是教宗訪問時做的彌撒,都是一位難求,但可以透過買黃牛票取得,這種方式不僅是不公平,更多的是,自然美景與宗教儀式有其獨特性質,不應該也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前者也許可以藉口說是為了維護,但黃牛票的錢可進不到有關當局手裡;後者則是讓人聯想到贖罪券)。
<二、獎勵>
為了讓吸毒的人不要危害自己下一代,美國的某組織推出了一個防治計畫,即吸毒的女性如果願意接受絕育,可得到三百美元。
類似的計畫在非洲也實行過,有HIV的婦女接受絕育措施可得到四十美元。
此計畫被認為像是納粹推行的優生學,但本質上這是你情我願的交易。
相信自由市場的人應該會肯定這個論點,這個計劃提升了社會效用,即婦女將財貨(生育能力)販售給出價最高的人(其實也沒有別人出價)。
但反對者提出兩個反駁。
第一是這是一種半強制手段,也就是處於困境的婦女們(吸毒、沒錢)無法抗拒金錢的誘惑,因此這並非出於自由意志。
第二個是賄賂,即用金錢購買不應被販售的東西。這本質上也是一種腐化,例如賄賂公務員就是腐化公權力。
但這就牽涉到了,甚麼樣的東西是不應該被販售的(也是本書的命題)。
比如說,女性的生殖能力?
這點是經濟學家認為不需要回答的,因為理論上經濟行為是自然地根據人們的好惡來形成價格體系,這其中不牽涉到這種好惡是否有價值,是否良善等道德議題。
只要有足夠的動機或利益,人們在精算成本之後認為有利可圖,就會去做,這是經濟學的本質。
因此,美國有學校試驗,給成績好的學生、出勤率佳的學生、讀完指定書籍的學生一筆小獎金。
而有醫院或政府則是針對成功戒菸的人、成功減重的人發放獎金。
某種程度這些目的都可以達成,但令人詬病的是,原本是為了這些事情的良善本質而去實行,但如今這個動機/誘因被金錢代換了。
與誘因相反的則是懲罰。
托兒所為那些姍姍來遲接小孩的家長制定罰則,遲到多久需要付多少罰款。
圖書館也為了延遲還書訂下了一天付多少罰金的相關規定。
高速公路有超速的罰金,中國的一胎化政策對於多生小孩也有罰金(順帶一提,20萬RMB)。
完全相同性質的,還有碳權交易。
人類會因為誘因/獎懲而行動,這是操作制約理論(operational conditioning),
而把金錢代換掉所有的獎懲是好的嗎?
事實上,這很明顯會改變人們對所有事物的看法。
讀書不是為了樂趣而是為了錢;減重不是為了健康是為了錢;有錢的人可以去晚接小孩,反正已經付了錢;我晚還書也不需要愧疚,反正已經付了錢;如果我可以每年花三十萬美元買到碳權,又何必花一千萬為工廠設置碳捕捉設備(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而既然所有事物都可以標價,又何必需要道德呢?
我們可以想像很常見的狗血劇情 "富家子的母親丟了一大筆錢到她不喜歡的媳婦面前,希望她跟兒子劃清界線",將不再引起人們反感,問題是,有錢的太太啊,妳願意提供多大的誘因(錢)來讓我跟妳兒子離婚?
<三、市場如何排擠掉道德>
有甚麼東西是錢買不到的呢?
比如說,友誼?
不過你可以花錢買到FB或IG的按讚及追蹤。
如果你跟朋友吵架了,你可以花錢請人幫你道歉(是受過諮商訓練的專業人士,保證比你的道歉更有效)。
朋友找你在婚禮上致詞,你也可以花錢請人寫篇文情並茂的稿子。
要送朋友禮物也可以送錢或禮券,讓效用最大化(比你花了半天心思還送朋友不想要的東西強得多)。唯一的壞處是,這樣很難玩聖誕節的交換禮物遊戲,不過一個解決方案是,大家可以選擇不同公司的禮券,比如說誠品、星巴克或新光三越。
還有其他東西嗎?比如說,榮譽?
諾貝爾獎可能買不到,不過有人會賣奧斯卡獎的小金人。
另外,只要你捐的錢夠多,很輕易可以取得某些大學的榮譽學位。
如果直接買學位有點讓人看不起,那爸爸捐多一點錢就可以讓小孩去讀知名大學應該會讓人比較能接受,而且哈佛、史丹佛、耶魯任君挑選。
公益精神買得到嗎?
核廢料的掩埋場附近的居民可以得到回饋金,像是蘭嶼。
比起花心力找志工,你可以付錢請人去募款(雖然聽起來好像怪怪的,不過工讀生很便宜,一定可以cover cost)。
不用擔心沒有人捐血,只要花錢找遊民(當然要確認是沒有生病的),血就可以多到用不完。
上述的幾個例子提出的還是老問題,用錢買來的東西,本質到底會不會被改變?
如果是冰箱電視洗衣機,想當然爾不管花多少錢它們的本質都是家電用品。
但友誼、榮譽、公益精神呢?
很明顯的,當金錢牽扯進來的時候,在某些事物,尤其是無形的事物上,會發生本質的改變。
<楚門的世界>裡那些被請來扮演家人跟朋友的演員,他們與楚門的關係是純粹的親情與友情嗎?
大學應該把家裡有沒有錢也當成一個錄取標準嗎?
蘭嶼的居民是否因為拿了錢,就不應該再抗議?
經濟學家說,某活動的商業化不會影響活動的本質。比如說在捐血之上還加入了自由買賣血液的機制,是好上加好。
但當血液可以被自由交易的社會中,捐血就不再是個慷慨的舉動(雖然,照康德說的,我們也不應該為了展現慷慨而去捐血)?。並且,我去捐血,豈不是剝奪了那些靠賣血維生的貧窮人的生計?這樣一來,捐血的動機難道不會減弱嗎?
另外,經濟學家也說,道德的行為需要被商業化,因為道德是稀缺物質,要省著點用。因此必須要建立在市場機制失效的前提下才利用利他主義,不然一直叫人捐血,有天就沒人再願意捐血了。
不過,亞里斯多德說,道德是要靠練習來培養的;盧梭也認為,公民意識如果不去使用,就會消失。
我們因此可以看到,瑞士某小村莊的居民,在政府提出可以給予補助金之後,在村莊附近設置核廢料儲存設施的支持率減少了一半。
如果用金錢獎勵學生去挨家挨戶募捐,得到的募款金額,比起用演說激勵的學生募到的還要少。
律師不願意為了區區每小時30美元提供弱勢者法律諮詢,但如果是無償的話就可以。
內在動機(道德、價值觀)與外在動機(金錢、有形的報酬)是永遠不會等同,更有甚者,研究指出這兩者有排擠效應,而非累加。
用心理學角度思考就知道了,如果我做一件事一毛錢都得不到,我總要想想我到底是為了甚麼才要做這件事,此時為了保持自我的一貫化及合理化,我們會為這件事想很多理由,並且我們會更加認同這件事。
比如說,去醫院讀故事書給生病的小朋友聽,一般人都不會去做,但是如果真的被要求且答應的時候,我們會反過來覺得這是在做好事,這是在幫助人,並且覺得我這麼做是正確、應該的。
相反的,當我做這件事可以拿到錢,我就不需要考慮這麼多了,我去做就是為了錢的多寡而已。
反過來說,如果內在動機跟外在動機本質真的相同並且可以疊加,那其實就意味著兩著可以互換。
如此一來,藍綠也沒有甚麼好吵的了,因為如果有一天敵國真的攻打過來,國人的愛國心不夠也沒關係,多付點錢補足他們的動機就可以了。
<四、生與死的市場>
美國有數百萬(現在可能千萬?)的員工被公司投保了工友保險,這與一般常見的生病、動手術、遇到意外會給你給付的公司團保不同,是當你死亡或出意外,公司可以拿到一筆保險金,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簡單說,公司用員工的生命在跟保險公司對賭,而員工多數不知情。
公司的理由是,員工是公司資產,公司為了培養他也花了許多錢,萬一他在職時死亡或意外不能再繼續工作,對公司是一筆損失,當然需要保險。
這裡面比較表面的問題是,這樣對公司來說,死亡的員工在某些情況下比活著的員工可能更具有價值,因此職場的安全性就不再是公司第一優先考量,比如說建築公司,要確保工地的安全性要花幾百萬;但發生意外的話,公司可以從保險業者得到幾百萬,會怎麼選就很清楚了。
另外一個問題是員工根本不知情,在不同意的狀況下等於被公司利用來當賭博的籌碼。不過公司對此有話說,畢竟員工根本沒有付這個保費,那當然也就不需要通知他們。
但不管同不同意,員工對公司的價值從提供工作勞務變為"工作勞務+死亡或意外的可能性",這本身很像是公司掌管了你生命的一切。
另外一個例子是絕症貼現保單。即,一個本來就有買保險的人發現得了絕症,需要一筆錢治療,他可以把他原本的保單權益賣出去,這份保單內容是他在N年內死亡,受益人得到100萬,由於急於求現,他用60萬賣出這個權利,因此買這份保單的人只要投保人在N年內死亡就能獲得40萬的收益,投資報酬率相當高。
這個辦法可以說立意良善,得絕症的人獲得即時的現金,買受益權利的人,獲得高報酬。
不過可以想見,買受益權利的人,當然會希望被保險人越早死越好,這樣他可以快速回收投資金額,甚至如果被保險人活得超過N年,即使是N+1年,對於受益者來說都是減損他的報酬率。
有人希望你死掉不一定是道德問題,但如果一個人是因為錢而希望另外一個人死掉,這很明顯是牽涉到了不道德。
同樣的還有幾種例子,比如說專門替意外死亡收屍的(像是日本撿鮪魚的工作),論件計酬下,自然希望別人多發生意外,還有殯葬業者也是類似,不過因為基數大,可能這種想法沒那麼明顯。
還有一個類似例子是死亡賭彩,押寶當年那些名人會死,押中就有彩金。
與貼現保單不同,這個賭彩純粹是拿別人的生命來賭博,對社會沒有任何幫助,就單純只是一項娛樂消遣,這個概念很像是被動型的<魷魚遊戲>。
以上幾個問題並沒有產生實質的傷害,因為不管是員工出意外、有人得絕症還是名人死亡,都跟參與賭博的人沒有關聯,並非他們造成。
問題是其中冒犯了生命價值,罔顧死亡,以他人的不幸獲利的態度。
2003年,美國國防部提議建造一個"恐怖攻擊行動期貨市場",目的是藉由自由市場的機制,預測接下來最有可能發生恐怖攻擊的地方。
這是由於有效率的自由市場會獎賞情報最多,預測最貼近現實的人。經濟學家應該會百分百贊成這個理念。
但問題是,這是否會反向成為恐怖份子籌措資金的平台?畢竟球員跟裁判可以是同一個。另一方面,如果我有明確證據顯示紐約會成為下一個恐怖攻擊的目標因此投注了紐約,會不會因為我的投注而使得政府提高防範而讓恐怖攻擊失敗(因此我就虧錢了)?
道德上,這樣的期貨市場也是犯了與前面幾個例子相同的錯誤,將生命的價值與金錢劃上等號,只是與貼現保單一樣,這種機制本質上可能有益於社會之處。
那麼問題就會變得比較複雜,我們是否應該為了促成某些社會利益而放棄一些道德原則?
這就像是否該嚴刑逼供放置炸彈的嫌疑犯一樣,取決於你信仰的價值/道德體系(詳見<正義:一場思辨之旅>)。
<五、命名權>
商業化的運動甚麼都能賣錢,比如說棒球。
簽過名的球可以賣,具有意義的全壘打紀錄的球也可以賣,甚至連球星做過手術取下來的骨頭碎片也可以賣。
而球場也當然可以賣,巨大的廣告橫幅,球場的名字,甚至球員在球場上的動作: "安全上壘,安全有保障,紐約人壽"簡直是讓人朗朗上口。
企業的廣告已經成為現代人的日常,看看FB、YT,哪個不是靠廣告收益?
以前還需要找空間,比如說電梯、廁所(抓猴廣告大家都看過)、各種大眾運輸工具上。
後來拓展到不是空間的空間,像是公車上、計程車上、人身上的刺青,在台灣最著名的則是"鮭魚之亂",改名可以吃免費壽司。
各方論點隔空交戰,有趣的是,有些人是覺得為了區區幾百幾千元的壽司而改名太不值得(其實我也相信,如果今天是改名叫寶馬就送一台BMW也許會有十倍以上的人接受改名),而非這個行為有甚麼道德問題。
類似這樣的企業贊助也深入到了政府,像是警車、消防車、消防栓、地鐵站名稱等等。更有甚者還深入到了學校,像是教材的贊助等等。
這邊產生的問題,除了企業提供的教材必定包含某種意識形態,還有商業與學校的教學目的背道而馳的可能性。
學校畢竟是學習知識與塑造價值觀的地方,那麼從小就教導商業競爭,甚麼都可以買賣的價值觀到底好不好,就見仁見智了。
本書的優點是提出很多鮮明的例子,說明商業化行為如何入侵到生活中的每個層面,主要的反對理由就是公平與腐化,不過也因此雖然分為五個主題但幾乎都在講相同的概念,導致重複性過高,是它的小缺點。
並且,甚麼可以商業化甚麼不能,其實還是很因人而異的事情,像我個人覺得器官交易或血液買賣其實的確是對社會相當有助益的做法,因此而犧牲一些道德是可以允許的,不過很顯然其他人會有其他看法。
總歸一句,公眾事務還是需要公民討論做決定,但在此之前,培養公民意識,還有認知到問題本質的能力是最重要的。只是,當資本主義盛行,其實商業化行為可能也不是公民意識可以抵抗的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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